广东国方律师事务所

广东国方律师事务所

广东国方律师事务所是以专办刑事案件的律师组建,高效、明确的工作方式,确保我们将现有的资源凝聚成合力优势,从根本上保证了我们能够一直为客户提供高水准、可信赖的、优质的法律服务,主任律师经验丰富,具有很多优势。

广东国方律师事务所的优势:

1、专业办理刑事案件

有律师只办刑事案件(什么是刑事案件?答:简单通俗的解释就是:被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抓获的,关押在看守所,可能要判刑的案件或已经取保候审的案件。律师经常参与办理刑事案件实践,也保证律师有足够的时间去学习和研究刑事法学,自然会对刑事案件专业,律师成员既有分工,又相互合作,资源共享,依法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集思广益,高效、优质地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目前广州的律师事务所多数是往大所发展,是综合型律师事务所,而广东国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经多次会议探讨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发展方向,决定发展精品、专业办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事务所。

2、高效

当天接受委托原则上当天办理,因为刑事案件律师越早介入越好,有时候律师提前一天之隔关系到罪与非罪的区别。会见时及时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讲解相关证据规则,相关案例,及时制定下一步的辩护方案。

3、认真负责

主任律师对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把关,在承办律师会见前要交的的重点和律师会见后听取每个承办律师的意见后再与承办律师分析讨论,注重案件的每一个细节,积极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即提高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又极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律师。

4、人际资源广

本主任律师有十几年的执业经验,在广州、深圳、中山、东莞、佛山、清远、韶关、惠州、湛江、茂名、云浮等地具有广泛的人脉资源和社会资源,积累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加上长期办理刑事案件,经办案件多且专业、在广东省内具有较大影响力,拥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5、不虚假承诺

诚实守信是本律师一贯坚持的理念,本律师忠于法律、忠于事实,依法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不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作出虚假的承诺或宣传。我本人在网上也看到部分律师才执业2、3年经验,却把自己的简历写出有10年或15年律师执业经验,其实,这些都可以与律师见面谈或查查就知道就可以知道他是否在吹嘘,年龄不到30岁,自称执业10年或15年,一般24、25岁大学毕业,实习两年再执业,到30岁一般执业4-5年,当然,也有一些40-50岁的,其实也只执业2-3年或3-5年,客户找律师也不能光看年龄。也要注意该律师是否诚信。

6、成功案例多

在具有十几年专办刑事案件执业经历的主任律师的带领下,团办理过数千件重大刑事案件,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娴熟的庭审技巧及对审判规律和信息的清晰把握,办理了众多的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缓刑、辩护减刑、上诉改判、死刑改判等众多成功案例。

7.经验丰富、见多识广

近年来办理一系列的刑事案例,还是比较成功:如番禺绑架案周某上诉由14年改判到4年,当时客户也问了10个律师,都建议不要上诉了,最后还是听取了主任律师的意见而上诉,最后改判到4年,天河区蔡某贩卖毒品由15年改判到8年,一审判了蔡某的父亲非常满意,表示不上诉了,主任律师劝他父亲再委托律师上诉,尽力再帮他儿子争取减刑,最后改判到8年,成功减刑7年;代理白云区王某涉嫌诈骗一审判11年6个月,一审判决后建议他家属不管找我们继续代理还是换律师都要上诉,最后他家属还是继续委托主任律师上诉,二审发回重审开3次庭后无罪释放,白云区法院赔偿25万圆满的结局。

8.聘请广州办刑事案件有名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担任顾问以便相互交流和学习,比如:聘请专办刑事案件的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和卿爱国主任律师担任顾问。

主任律师立志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和标准打造一个优质、高效、专业的刑事法律服务专业团队!

    

广东国方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袁林林律师

联系电话:139-2211-5120

电子邮箱:yll_lawyer2016@163.com 

律师简历:

袁林林律师,女,汉族,籍贯山东省滨州市,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

2016年—2019年就职于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

2020年—2022年执业于广东中泽(增城)律师事务所

2023年2月担任广东国方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执业以来,袁林林律师专注于办理刑事诉讼案件,代理了“童某某走私毒品(8公斤)毒品案、杨某故意伤人案、满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邱某某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罪、李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顾某某(“杀猪盘”)诈骗罪、徐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多宗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坚持“以专业驱动案件,以服务赢得信任。”

同时,袁林林律师代理了多宗民商事诉讼案件及劳动案件,具有丰富的民商事诉讼经验;担任过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了大量公司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的非诉讼法律经验。

袁林林律师时刻关注最新法律动态,及时学习研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以专业、细心、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客户完成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尽力为客户争取最大权益。

擅长领域:

1刑事咨询、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上诉改判、死刑案件、协助投案自首、刑事风险防范;

2各类民事、商事诉讼和仲裁(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纠纷等);

3专业法律顾问、各类民事、商事、金融、房地产非诉讼事务;

4企业防控(刑事)方面的法律事务等。

部分成功案例

1. 为满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一案提供辩护,当事人在案发20年后被羁押归案,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 为童某某走私毒品罪一案提供辩护,当事人好心帮助他人携带行李入境时,在行李箱夹层查获8公斤毒品,庭审就当事人“主观是否具有走私毒品的故意”进行了充分辩论,最终法院采纳律师全部意见,且法院未同意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意见,最终做出无罪判决。

3. 为黄某诈骗罪一案提供辩护,成功为其打掉“恶势力犯罪组织”的定性,成功排除部分金额,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4. 为陈某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提供辩护,同案人刘某指控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本案现场查获白色晶体70.22克,其中毒品(经检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近24克左右,一审开庭就“被告人陈某的犯罪行为是定性贩卖毒品罪还是非法持有毒品罪”进行充分辩护,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辩护意见,依法判处陈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5. 为林某某诈骗罪一案提供辩护,成功为其争取不起诉,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6. 为邱某某 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罪一案辩护,一审判处非法拘禁罪有期徒刑7年,二审上诉后成功改判,最终中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

7. 为潘某某开设赌场罪一案提供辩护,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犯罪情节已达“情节严重”应在3年以上量刑,辩护人成功为其辩护未达“情节严重”,法院最终采纳辩护人意见,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

8. 为李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辩护,成功为其辩护认定自首情节,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零15天。

9. 为邓某某诈骗罪一案提供辩护,公诉机关指控12宗犯罪事实,成功为其辩护排除6宗犯罪事实,最终法院邓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

10. 为董某某诈骗罪一案提供辩护,公诉机关指控9宗犯罪事实,辩护人成功为其辩护排除7宗犯罪事实,最终法院判处董某某有期徒刑1年。

11.  为古某某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抢劫罪一案提供辩护,成功为其做定性辩护,最终法院定性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

12. 为刘某某职务侵占罪一案提供辩护,涉案金额高达71万多元,法院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

13. 为黄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二审上诉一案提供辩护,一审判决5年6个月,二审成功改判有期徒刑4年。

14. 为蒋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提供辩护,涉案三个品牌,鉴定货值25万多元,成功为其辩护排除部分金额,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2年。

15. 为李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采矿罪、挪用资金罪一案提供辩护,庭审中为其作定性辩护,成功排除非法采矿罪罪名,法院最终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16. 为陈某某妨害公务罪一案提供辩护,在当事人被羁押14天时,成功为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事后多次积极与被害单位沟通取得对方谅解,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17. 为郭某某抢劫罪一案提供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二年。

18. 为胡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提供辩护,成功为其争取缓刑,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2个月。

19. 为黄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提供辩护,成功为其争取缓刑,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 为邝某某盗窃罪一案提供辩护,在当事人被羁押14天时,成功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1. 为王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提供辩护,销售50多万元物品,成功与品牌方协商赔偿谅解,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2.6年,缓刑3年。

22. 为黎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提供辩护,涉案金额高达70多万,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

23. 2018年3月,为赔偿请求人王某某代理刑事国家赔偿案件,王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错误羁押842天,最终某检向王某某赔偿金近25万元。

24. 2019年12月,为赔偿请求人陈某某代理刑事国家赔偿案件,陈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错误羁押570天,最终某检向陈某某支付赔偿金18万元余。

25. 2021年7月,为赔偿请求人童某某代理刑事国家赔偿案件,童某某因涉嫌走私毒品(涉案毒品8公斤)罪被错误羁押712天,最终某检向童某某支付赔偿金近40万元。

26. 代理周某某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当事人一审败诉,二审委托后成功改判。

27. 代理何某醉酒致人死亡侵权纠纷,成功驳回原告全部诉求。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福北路396号(番禺区/南沙区看守所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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